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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有名32歲陳姓女子,她去年和朋友開車到台中遊玩時,因為路況不熟,結果違規左轉撞死一名女騎士,她嚇得趕緊聯絡自己的保險公司,卻發現業務員根本就沒有幫她續保強制險,結果害她只好賣掉彰化的祖產土地,賠了死者家屬534萬多元,整個人生大亂!(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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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在車禍當時,聯絡已保險10多年的保險公司,赫然發現業務員並沒有幫她續約投保強制險,結果保險公司以沒有收到續保單為由,拒絕理賠她要賠給死者家屬的534萬多元,讓陳女逼不得已,只好把彰化一塊價值100多萬元的祖產土地過戶給死者家屬,向保險公司求償卻一、二審都敗訴,原本台北的工作因為打官司也不幸失去,默默回到中部打零工還債,氣得直呼「付了10多年的保險費,最後居然一毛錢也不賠償。」(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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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險表示,經一、二審法院審理調查後,法官都已經認為陳女沒有證據證明她有將車險扣款等相關文件寄給公司,因此判她敗訴,不過若陳小姐仍要上訴,仍予以尊重。至於陳女指控的陳姓女業務員偽簽姓名,富邦壽險表示該女業務員確實有更改保戶資料並代簽名一事,內部正進行開會檢討,將懲處女業務員,陳小姐此部分的保單權益不會受損。(蘋果日報)
陳女堅稱她於車禍發生3個月前,也就是2015年12月23日,當時她在辦公室請趙姓女同事用信封袋裝好3份文件,兩人一起出門寄信、吃午飯。陳女投訴氣憤說:「我在富邦投保10多年,對方一共寄來3分申請書,若是陳姓業務員只收到2份,缺少車險部分是否該來電跟我確認一下。」(蘋果日報)
律師溫令行表示,一般而言,業務員收到車險資料,因涉及個人業績,通常不會不處理續保,所以雖然保戶有傳同事出庭作證,證明她有寄出車險續保資料,但是這可能對法官而言,證據仍嫌薄弱,不予以採信。所以為了保障自身權益,保戶在寄出續保單後,仍要跟業務員確認是否收到並辦妥續保,比較有保障。(蘋果日報)
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5月底上線
保險局宣布,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將於5月底上線。過去因為產險公司寄發的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不具認證功能,未來平台上線後,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就具有防偽功能,也能避免消費者重複投保。(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