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的食安問題可能早已被人們遺忘, 但只要想到這些商人的罪刑還是心有餘悸!
引述蘋果日報 : 引爆國內食安風暴的大統長基假油案,智財法院上午9時30分宣判,大統董事長高振利(61歲)被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及標示虛偽不實等罪,判他應合併執行12年,大統公司則被併科罰金3800萬定讞。
智財法院考量大統長基董事長高振利坦承部分犯行,已與部分盤商和解,賠償部分損害,才撤銷一審彰化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16年徒刑、公司罰金5千萬元,改判12年徒刑、公司罰金3800萬元確定。現正羈押台北看守所的高振利已入獄。
另調配室課長溫瑞彬(53歲)、調配員周昆明(37歲)共2年3月徒刑,其中9月可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也確定。
至於大統賣油給台糖、福懋油脂等公司,詐欺取財的民事求償部分,則判決高振利等3人均連帶賠償台糖661萬餘元,賠償福懋3830萬餘元;此部分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