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名連姓女子上月27日晚間7時許,逛廟口夜市時站在1家「拔絲地瓜」攤販前等家人,攤販鄭姓老闆勸說:「麻煩您不要站在這,會影響作生意!」,連小姐則反嗆「為何不行站這裡?」兩人隨即爆發口角,過程中鄭男推了一把連小姐,鬧上警局後警方依傷害罪函送鄭男。事後連小姐因被推的事越想越氣,上月30日上網PO文罵「老闆的胖女兒,將來倒貼沒人要!」更呼籲網友,拔絲地瓜是流氓家庭攤販,千萬不要靠近。鄭姓攤商表示,動手打人已經道歉,對女兒人身攻擊,絕對會提告。
▼連小姐PO文罵「流氓攤商」,但文章現已移除。
▼夜市擾攤遭民眾擋路 雙方叫罵互告
▼鄭先生的委託律師,在臉書PO文道出事情原委(來源:呂秋遠的臉書):
晚上的夜市,喧囂雜亂。空氣中瀰漫著各種食物的香氣,潮濕悶熱,但卻有引人食指大動的氛圍。
晚上八點多,夜市裡正人聲雜沓,小販的叫賣聲此起彼落。酷熱的七月天,對於逛街的人來說,已經汗流浹背,如果是攤販,肯定更加辛苦。
阿達是個在夜市擺攤已久的中年人,他這一生中沒唸過什麼書,但是攢了點錢以後,頂下夜市這個攤位,總算有一席之地。他跟太太一起做章魚燒,在這條夜市上也小有名氣,畢竟在這裡已經十幾年,認識的客戶也多,所以生意還不錯。
那幾天,因為天氣實在太熱,人潮早已不如先前,但是那天晚上很特別,人潮竟然排隊到隔壁攤位。對他而言,這幾天收入這麼低迷,看來可以在今天扳回一城了。
夜市裡摩肩擦踵,為了這些紛至沓來的人潮,阿達除了要老婆加緊速度外,把女兒也叫出來幫忙。女兒今年才14歲,而且有輕微的智能障礙,平常都只能在後台準備材料,但是為了生意,也只好請她出來幫忙。女兒憨厚的說:「好。」,他很開心,因為她已經很久都不願意出來面對人群,怕有人笑她。
攤位前有一個年輕女子,推著嬰兒車,擋在排隊人潮前,顯得有點突兀。阿達暗自數了時間,她大概已經在攤位前站了五分鐘,正在講電話,「看來是在等人吧」,他想。但他還是希望這位小姐可以挪步,不要擋住排隊人潮,況且,這樣對嬰兒來說也不安全。
「請問您可以挪動一下嗎?我們現在做生意。」,他客氣的說。
女人還在講電話,「你到底在哪裡?我正在這家章魚燒門口,對!你快來!天氣很熱!」,完全不理會阿達跟她說了些什麼。女人一邊說著話,一邊將文宣拿來當扇子搧風。
「小姐,可以請你離開攤位前面嗎?」,可能因為躁熱,他口氣開始不太好。
女人斜眼瞪了他一下,把電話掛了。「這條路是你家的嗎?你憑什麼叫我要移開?」
「小姐,我在做生意。」,他說。
「做生意了不起啊?做生意更要以客為尊啊!」,她開始高分貝的斥責阿達。「你們這群攤販就是妨害交通,還敢在這邊大小聲?」
汗水不斷的滴落胸前,有點苦澀味,在阿達擦了他額頭上的汗,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只能不甘示弱的吼回去,「我們這些好厝邊,都是好兄弟,在這邊站街(閩南話,設店面)幾十年,又不偷不搶,你什麼意思?」
女人更拉開音量了,「你是怎樣,有兄弟了不起是不是?沒王法了嗎?你們敢對我動手?」
旁邊聚集的看熱鬧人潮開始增多,而原本排隊的人潮開始散去,阿達壓抑不住怒氣,衝出餐車外,拉起衣袖說,「不然你是想怎樣?」。
女人說,「沒要怎樣,你想打我是吧?來啊,你就是沒權力叫我走。」,看來兩個人是槓上了。
老闆的女兒怯生生的躲在媽媽背後,媽媽直勸,「麥安奈(不要這樣)!有話好好講!」,女人一眼瞅見老闆的小女兒,手上沾滿了麵粉,臉上還沾了些許的小白點,傻呼呼的樣子,但是臉色看起來就很害怕。
「智障!」,她啐了一口氣,但是聲音大到掩蓋過夜市週遭的喧囂。
阿達生氣了,左手推了她一把。「你講什麼!」,她被他推倒,跌在嬰兒車旁邊,裡面的小孩被吵醒,開始嗚嗚咽咽的哭了起來。
女人被推倒在地,站起來以後說,我要告你傷害。
男人在這時候也趕到,忙不迭問,「怎麼了?」
女人跌坐在地上,尖聲道:「老公,他們家是流氓,說他們在這裡幾十年了,兄弟很多,要給我們好看!」,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你們仗著人多勢眾是不是?」,男人也大聲起來。
「先生,你搞清楚,你老婆罵我家孩子。」,阿達生氣的說。
「她哪裡罵孩子,你有證據嗎?」,男人說,「有事我們到派出所講。我要報警。」
冷漠的看熱鬧人群,立刻識趣的散開,警察很快就趕到,把兩男一女帶回警察局偵訊。小女孩突然放聲大哭,「不要抓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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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會議桌前,回答第四個諮詢。法律諮詢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因為大部分前來諮詢的民眾,其實都沒有資源找律師,他們不懂得找法律扶助,也不會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比較好。事實上,對於律師而言,很多案件並不適合訴訟,只是當事人自己以為權利受委屈而已。舉例來說,有民眾的房屋稅稅率被調高,氣沖沖的要找政府打行政訴訟。一問之下才知道,那裡真的已經很久沒人居住,而且房屋早已頹圮,他被多徵收四千元的房屋稅(非自用住宅會調高稅率)以後,要政府還他公道。這時候,我們就要耐心解釋,既然有證據,政府課徵四千元也是合理的,而且為了四千元訴訟也划不來,好說歹說才把當事人勸走。
這應該是最後一個案件了,我想。
阿達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訴我。起初我以為只是一般的傷害案件,但是我聽到對方罵小女生,我一整個火氣就上來了。
「誰是智障啊?她才是吧!」,我差點沒開罵。
「我女兒從此之後,又不敢出門見人,她老是說,她自己是智障。」,阿達黯然的說。
「她真的告你?」,我問。
「對,她有驗傷單、證人,聽說他們還有照片。」,他問,「律師,我怎麼辦?」
「怎麼辦?我看只能和解了。」,我說。
「我不甘心,我女兒被白罵的嗎?」,他氣憤的說。
「可是你沒有證據,家裡的人出來作證,可能證據會稍嫌薄弱。」,我無奈的說,「隔壁的攤販可以幫你作證嗎?」
「他們每個人都推說不知道,明明就有講,很大聲!」,他說。
我搖了搖頭,「沒有證據的話,恐怕要無罪會比較困難。」
「難道就只能這樣?我賠錢給她,讓她罵我女兒?」,他低聲問,像是在求我。
「我再想想。你下次再來。」,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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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一直對這件事情耿耿於懷,我決定上網做人肉搜索。
在電腦前,我輸入「夜市、攤販、動手、流氓」等關鍵字,讓搜尋引擎開始跑。
看了好幾頁以後,都是無關緊要的內容,其實很想打瞌睡。然而突然有一則內容彈跳出螢幕,讓我精神為之一振,這是刊登在臉書上的公開訊息,標題是這樣的,「夜市攤販是流氓,請大家不要去買。」
我詳閱了內容,當中的描述與阿達跟我陳述的事實南轅北轍,尤其是對話內容,幾乎是一面倒的在說這個攤販有多無理。但是對照販賣的產品、心智障礙的女兒、流氓家族等字眼,我確定是她,而且,還有一張照片,把他女兒怯生生的模樣就刊登在臉書上,供人踐踏觀賞。
我不怒反笑,把這些內容全部列印下來,準備上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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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後,我再次來到法律諮詢服務處,阿達一早就在等我。
「律師,下週要開庭了,怎麼辦?」,他愁容滿面。
「我跟你說,你去聲請法律扶助,指名找我,國家會給我律師費,你不用給。」,我說。
「真的嗎?我付不起律師費。」,他說。
「唉,坦白講,他們給我們的律師費,大概跟沒有差不多。」,我說,「我平均一個案件的酬金,大概是他們給律師的好幾倍。但是,我願意打。」
我把所有在網路上列印的資料,交給他看。他笑了,雖然很悲憤,但是終於笑了,很苦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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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所有的關係人都到齊,他們沒有找律師。是啊,何必找律師?他們是告訴人,而且證據齊全充分,找律師,不過就是多花錢而已。
我耐心的等他們陳述完內容,把所有資料握在手中。
檢察官問告訴人,「請問您有想跟被告和解嗎?」
女人鼻孔向上,「不要。」
檢察官無奈的說,「看來證據充分,我們只好依法起訴。最後,請辯護人陳述意見。」
我拿出了臉書上的文字,附上一張驚恐的小女孩照片,是他們拍的。至於文字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我們前天去夜市逛街,又熱又悶,我早就跟我老公說不要去了。沒想到我在等我老公的時候,竟然有攤販說,這是他的地,要我離開。我當下氣不過,就跟他爭執。他竟然說他們是在地人,很多兄弟。攤販老闆看起來就是流氓,女兒也長得像智障一樣,像這種流氓家族,政府怎麼都不去掃蕩?請大家不要去這家店,讓我們抵制牠,讓牠倒店!」
接著下面的回應,第一則很好笑,「我也不喜歡去夜市,那裡又臭又髒。」;她的回應是,「我也這麼覺得,夜市根本就不適合像我們這樣的人去。」;還有朋友問,「不能和解嗎?」;她的回應是,「像我們這種高級知識份子,又是老師,本來是不需要跟他們這種流氓計較,但是我就是要他們背前科,反正低等人背前科是理所當然的。我看他們也不會在乎。」
女人看起來,總算開始有點侷促不安。
看完以後,檢察官似乎怒了,「請問這是妳寫的嗎?」
女人小聲的說,「是。」
「被告有沒有要對他們提起加重譭謗的告訴?」,檢察官轉頭問我們。
「有,我們要提。」,我堅定的說。
書記官快速的打字,把我們的告訴意旨記載下來。
檢察官再次跟女人確認,「這位高級知識份子、偉大的高中老師,您真的不撤告?如果不撤告也沒關係,我會依法處理。」,他語帶諷刺的說。
女人呆住了,「我想一下。」
檢察官笑笑的說,「沒什麼好想的,我兩件都會起訴。對於您這種高級知識份子來說,背條前科應該不太好看吧?」
「好,我願意撤訴。」,女人咬牙說。
「那麼,大律師,你們願意撤告嗎?」,檢察官問。
我站起身來,「我們願意。但是,」,我口氣一轉,「希望她可以寫一封信,向小朋友道歉。」
檢察官沒有說話,用徵詢的眼神看著她。
「一定要這樣嗎?」,女人洩氣的說。
檢察官有意無意的說,「你是沒有義務,但是看在孩子的份上,我希望你反省。為人師表,自稱為高級知識份子,充滿了優越感,這樣的人怎麼能當老師?」
她沒說話,點了點頭。
三週後,我們同時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還有一張道歉函,上面只有五個字,「妹妹,對不起。」
案件結束了,阿達還是一樣的忙碌,小女生又開始她幫助爸爸掙錢的工作,麵粉還是會不小心塗在臉上,但是仍有瞇著眼睛的笑容。
我反覆咀嚼著「高級知識份子」這幾個字,到底誰高級,誰低級?又是誰有資格把人分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