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原本應該是全體公民對攸關社會重大福祉的嚴肅選擇,但江宜樺卻把核四公投當成全民對閣揆的信任投票,而綠營和藍營的許多政客則把核四公投當作政治角力的棋子,充滿各種與全民福祉無關的機關算計。
民進黨在野就反核四,執政就建核四,這些黨格與人格都分裂的政客根本沒資格談核四問題。至於江宜樺的動作,到底是屬於無恥政客的權謀算計,還是負責任的政治擔當,關鍵在於公投之前有沒有把核四停建與否的所有關鍵性後果「信而可徵」地講明白。不過,最讓人擔心的是:江內閣根本沒有能力正確地評估核四是否停建的完整後果。
馬英九及其內閣一再宣示「核四安全無虞才會運轉」,我們首先要問的是:「馬英九及其內閣有沒有能力確認核四是否安全?」
核電專家都希望能設計出「故障時保證安全(fail safe)」的電廠。福島事件之前東電也曾向日本人保證福島電廠是「故障時保障安全」。核災之後,兩位日本專家仔細研究過各種起因,終於同意耶魯大學Charles Perrow教授的主張:核電廠設計時都假設系統只有有限個特定的故障狀態,一旦實際的故障方式超出原設計者的設想,整個系統的實際運作就會超乎原設計者所有的想像;偏偏核電廠實際上可以出現的意外情境有數十億種組合,遠遠超出設計者所能預想的;因此,根本不可能有「故障時保證安全」的設計。(註1)
嚴謹設計並監造的核電廠尚且如此,何況核四根本是一輛拼裝車!核安委員林宗堯在《核四論》裡警告,核四有三大安全性問題:(1)儀控系統龐雜舉世首見,且由三個承包商各自分包,未來介面整合很容易隱藏未可預見之問題;(2)台電結合經驗薄弱之石威顧問公司共同參與設計,並自行採購設備,獨立施工及試運轉,以致於設計過程問題層出不窮,原設計公司不願意再支援;(3)核四並非標準設計,試運轉程序無前例可循,而台電在毫無經驗的狀況下自行測試,以致系統燒毀二次,導致控制室失電全黑。他因而直言「核四之安全度及穩定度,比較於核二╱核三,相差遠甚。」(註2)
但是馬英九等人仍信心滿滿,因為他們相信美國核子管理委員會(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簡稱NRC)的專家查核。他們一定不了解:一個不曾參與監造、施工的國外團隊頂多只能確認設計合理,以及在有限項關鍵性測試下功能無異常,而無法保證施工品質一切正常,所採用的所有零組件完全合格,因此未來在任何操作下都不會異常。就像一個建築師,如果未曾參與建築物的監造與施工,就不可能根據設計藍圖與有限項的測試去保證一棟建築物的安全。應該就是基於這個原因,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才會說:「國際專家的意見,僅是提供管制機關參考,最後決定是否核准電廠裝填燃料或核發運轉執照的責任還是在於管制機關。」(註3)
擁核的人常提到:菅直人若及時把海水灌進福島電廠,就不會有氫氣爆。(註4)但是,真正的核安專家都認定:人為疏失的發生機率原本就遠遠大於設計與施工錯誤的機率,以致於核能安全根本是沒人能保證的事。(註5)「把海水灌進核電廠」這種決策,在氫氣爆之後說說很容易;在還沒氫氣爆之前,誰敢毫不遲疑地下令放棄一座造價數千億的核電廠,並且還不知道要如何在事後清理核電廠與海水的核污染?
根據分層負責的原則,核災小的時候負責層級低,判斷能力差,很有機會因誤判而把災難層級擴大;等到災難夠大時,決策的政治風險也大,判斷上遲疑不決根本很難避免。三哩島、車諾比和福島都是因為人為疏失而把災難規模一再擴大,或許這是人性的必然而非偶然。
此外,我們如何確定核電廠的核廢料不會污染台灣社會?台電迄今根本沒有能力處理核廢料,只能儲積在核電廠內,而且已經幾乎沒有空間儲放未來的核廢料。一旦核廢料多到必須運出核電廠,誰敢保證它們不會變成你我的輻射屋?清華大學的《鄭華生教授訪談錄》中描述一場輻射污染事件,一群核能教授被託管容量大約僅一個保溫瓶的「銫-137」射源,竟然因為一再失誤而把輻射污染擴大為兩千兩百個汽油桶那麼多。(註6)「人為疏失」到底是必然還是偶然?
馬英九和江宜樺要我們冒那麼大的風險去支持核四,為的是什麼?據說,只要核四一停建,就必須要讓核一、核二和核三延役,否則會電力供應不足。真的嗎?
台電對於未來電力的需求根本是基於過分樂觀的經濟成長預期,如下圖。
其實,只要貫徹2009年全國能源會議的結論「能源效率(每單位能源所創造之GDP)每年提升2%,使得2025年每單位能源所創造之GDP共成長50%以上」,同時將2025年之前的全國GDP成長率設定在3.66%左右,則2025年時全國總發電的平均容量只需要3,250萬瓩,與既有發電容量相近。而台電原本規畫要在2025之前擴建1,528萬瓩的非核電廠,足以替代即將除役的核一、核二、核三與其他電廠(共1,165萬瓩)。因此,即使沒有核電,2025年之後仍足以充分供應台灣所需要的電力。(註7)何況,最耗電的代工產業和化工產業已經很難在台灣發展,未來台灣勢必要經歷產業結構調整,因而供電需求甚至有機會比現在少。
那麼,台電堅持非要核電不可的理由是什麼?為了「省錢」。但是,不用核電對經濟成長的衝擊會有多大?約莫0.17%而已!(註8)其實能否正確地調整產業發展方向,對經濟的影響遠超過1%。
因此,江內閣與其堅持核電而拿台灣人的性命當兒戲,還不如認真調整產業政策,對經濟的貢獻還更深遠,有效!
註1:A. Nakamura and M. Kikuchi, 2011, “What We Know, and What We Have Not Yet Learned: Triple Disasters and the Fukushima Nuclear Fiasco in Japa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71(6), 893-899.
註2:林宗堯,《核四論》,http://www.aec.gov.tw/www/policy/plans/files/plans_01_6_meeting_100-3_tem.pdf
註3:〈原能會:核四工期非台電說了算〉,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301310395-1.aspx
註4:〈涉福島核災瞎指揮 日本前首相菅直人捱告〉,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08/03/content_3018506.htm
註5:M.V. Ramana, 2009, “Nuclear Power: Economic, Safety, Health, and Environmental Issues of Near-Term Technologies,” Annual Review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34, pp. 127-152.
註6:《鄭華生教授訪談錄》,http://archives.lib.nthu.edu.tw/history/doc/4/4-03-05-05.pdf
註7:彭明輝,《2020台灣的危機與挑戰》,112-123頁。
註8:彭明輝,《2020台灣的危機與挑戰》,124-135頁。
原文: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0/article/172